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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卫生部长高强谈医改:公立医院改革缓慢

2013-12-31 09:38:24 来源:人民日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虽然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表述文字不长,但是,字字讲改革、句句有力度,含金量很高,涉及的几个方面集中反映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要求、新政策和新举措,明确了今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阶段的关键时刻,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始于2009年的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过各级政府和广大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其主要标志,一是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13亿多人口的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二是在基层医疗机构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切断了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的联系,促进了科学合理用药;三是财政对医药卫生经费投入大幅增长,基层医疗机构的经费保障和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四是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可及性不断提高,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的能力明显增强。这些成绩有目共睹,来之不易,应当充分肯定。

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正在进行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不小差距。第一,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符合公立性质和职能要求的运行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医院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仍主要依靠服务收费解决,医患之间仍存在利益冲突。第二,医疗资源配置仍不够合理,优质资源仍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高素质人才少、服务能力差的状况还没有明显改变。第三,合理的分诊制度还没有建立,群众患常见病、多发病仍涌入大医院就诊,看病难的问题仍很突出。第四,破除“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医院主要依靠增加医疗服务收费弥补减少的收入,创收机制还没有真正改变。第五,药品生产和购销秩序仍比较混乱,药价虚高、商业贿赂和药品回扣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第六,社会办医仍存在不少障碍,多渠道办医的格局尚未形成。

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是一个长期、复杂、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为标准,对近几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实事求是的回顾与总结,肯定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点

从国家改革发展全局考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药卫生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从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出发,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既着力解决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又建立完善基本医药卫生制度;既借鉴国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益经验,又着眼于国家财政经济水平和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不能脱离我国国情,不能超越发展阶段,不能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

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目标要求。《决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的各项任务,环环相扣、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必须同步推进,不能顾此失彼。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应按照《决定》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某些薄弱环节,应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力求突破。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与期待。人民群众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最有发言权。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突出问题,仍然是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是关系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的关键,应集中力量、科学论证、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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